婚后下列哪些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()。
B、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(yī)療費、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
C、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
D、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
答案:ABCD
解析:《婚姻法》第18條規(guī)定: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為夫妻一方的財產:(一)一方的婚前財產;(二)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(yī)療費、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;(三)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;(四)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;(五)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。其中夫妻一方所有的財產,不因婚姻關系的延續(xù)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。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。